看看现在的我,十足的流浪汉:长且杂乱的头发,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味道,一身已经发亮的休闲装懒散的套在身上,似乎这才符合一个流浪汉的个性。最糟的是,我已经打破了一年不穿袜子的纪录。这在以前,都是以前的我无法容忍的。
    身上唯一值钱的就是背上那把吉它,这两年来只有它不离不弃的陪伴着我。
    我继续的向前漫无目的的走着,一对小情人迎面走来。
    那亲昵的模样,着实叫人羡慕。
    两年前的一幕,电影般的就要闪现出来。
    这难到就是他妈的“触景生情”?
    哦,对不起,这两年的流浪已使我跟脏话结下了不解之缘。
    想想两年前,不得不使我想到她。
    她叫琴儿,是我那时的同班同学。
    两年前的我,可不是现在这副德性。
    那时我可是全校出了名的阳光DJ,可谓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。
    而琴儿是我最要好的朋友——哦,对了在这解释一下,这里的要好,并不是像韩寒所说的那样:你要我的好东西,我要你的好东西的那种所谓的要好,也不是他所指的那种有暧昧关系的那种要好。而是真的很好.
    许多时候我们都呆在一起,比如一起上学,一起吃午餐……现在想想,倒有几分像对小情人了,哈哈,我他妈还真够混蛋的。
    但我们都明白,我们只是朋友,很好,很好的那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