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已经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了,可是爸爸妈妈总是不让我煮饭、炒菜、做家务事,总是觉得我年龄太小了,这些事要等我长大了做,这可真令人苦恼呀!
今天是星期天,刚好是我生日。昨天一大早爸爸妈妈就问我“乖女儿,你想要什么礼物?”我想了想就说:“干脆你们就让我当一次家吧,这是给我最好的礼物。”爸爸妈妈一听,互相嘀咕了一下,没想到他们居然同意了。并给了我五十元当家费用。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呀!
“该起床了,该起床了,------”吵杂的闹钟声把我从梦香中吵醒,本想赖床的我,猛然记起今天是我当家。于是我好不犹豫,一骨碌就起了床,穿好衣服,洗漱完毕。就开工了,第一件事——买早点,我就带上五元钱下楼了。哇噻,这买早点的人可真不少,我怎么也挤不过他们啊。没办法,只好耐心地等着,过了好一阵,终于轮到我了。我买了豆浆、油条、蛋糕,一人一份,回到家里,我可有成就感了。我看到爸爸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