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,“保护学生安全”被首次加入其中。这条规范一出引来一些争议。《东方早报》2008年6月27日发表了一位教师的文章《我愿意“保护学生”,但谁来保护我》。文章说:“作为一名教师,我有一句想问教育部门:我们肯定会去‘保护学生’,但谁来保护我们?有谁知道,我们教师是谁都怕的:怕学生、怕家长、怕社会。……除了怕学生,我们还怕小官僚欺压、怕小地痞报复、怕小暴发户刁难。小的都怕,大的更不用说了。……我们的尊严和人格在那些小官僚面前都荡然无存,为什么在让我们去保护学生的同时,不保护一下我们呢?”
我为《东方早报》有勇气发表这样的声音感到兴奋,同时也为教师的生存现状深表担忧。这位教师的声音是对“保护学生安全”这条规范的强烈反弹,这种反弹不是对这条规范的不满,而是对自身利益得不到保护的深刻忧虑与强烈呼吁。这位教师所表达的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声音,而是教师群体的声音。它深刻反映了当今教师群体的生存状况,因此值得我们关注,值得我们深思。
古有“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”的说法。今天教师的待遇绝对非昔日可比,已经是大大提高了。但是放在今天的社会现实背景中来看教师地位与教师待遇,仍然不容乐观。首先教师的物质待遇还不理想。不仅工资低,强迫教师“捐款”、拖欠教师工资等行为也时有发生,甚至造成一些冲突。请看下面的例子。
我是在一所农村初中任教,我们学校是小学初中一家,我教小学。我2000年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,工资很低,只有400元不到,听说早几年只有一两百元,所以心里也还觉得安慰。当时教师的工资是由乡政府发,所以即使是这么低的工资,也经常被拖欠,有的学校拖欠得厉害了,教师就闹,但是闹归闹,却从没听说过有因此而不认真上课的,因此与政府官员发生冲突的倒是有。
与政府官员、公务员、事业单位人员、许多公司职员、商人相比,教师的物质待遇,远远不如他们。许多人因为当教师而处于“贫困状态”,我称之曰“从教致贫”。某人师范大学毕业后到地方做中学教师,不愿参加毕业十年聚会。原因有二:一是许多同学混得比自己好了,没法比了,心理自卑。二是一个很现实的原因,一月只有1000多元钱的工资,聚会费用要400元,接近半个月的工资没有了,还要靠工资养家糊口呢。工作10年,拿1000元左右的工资,这是许多地方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。偏远地区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物质待遇还要差一些。就是这样的物质待遇让教师们无法在非教师同学面前、在小官僚、在暴发户甚至在小地痞面前抬起头来。不仅如此,他们也无法在学生面前抬起头来,因为学生老爸老妈比老师有钱。“财大气粗”,没钱的老师永远别想气粗,理直气也不壮。因此,教师物质待遇的低下,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教师的教育行为,从而进一步影响了教育质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