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教育实施方案

日期:2009-07-22  作者:孙作朋

滕州市姜屯镇马厂小学

为扎实推进“法治学校”创建活动的开展,根据滕州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开展“法治滕州”建设年活动的意见》和《滕州市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》,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姜屯镇教委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  指导思想

      按照依法治国,科教兴国的精神,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,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,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,法制教育与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相结合,不断提高小学生法律意识,努力把青少年培养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。

二、领导机构:

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。努力完善运行机制,监督机制、职责明确、分工协调。
  长:  刘德斌
副组长:   杜以彬
  :   孙作鹏   杨波   付玉成    刘明及全体班主任
三、主要措施:


五月份:

1、利用班会、团队活动、升旗仪式,对小学生进行交通,环境法规的启蒙教育,运用生动,形象的教学方式,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,培养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,环境保护意识,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,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。

2、聘请法制副校长。通过法律讲座,来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,增强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